许蓝方当庭表示,对于被控侵害配偶权判赔案,她不上诉的原因除了考量还要花律师费,以及再打官司至少耗掉1年时间,也耗费媒体、司法资源,重点是不希望影响对方家庭,她强调:「我不否认跟康先生传讯息,这件事确实造成康妻精神受到侵害,所以没有上诉必要。」

至于《镜周刊》向她求偿之事,许蓝方坚称周刊报导不实,尤其是内容指她「拍摄裸身自拍并传送给B先生(康钧尉)」,她说这是周刊记者看到康妻出示的讯息,自己「脑补」认为有所谓裸照,许女告诉法官:「报导不实跟我不上诉配偶权求偿案,是两回事。」

庭讯结束前,法官问许蓝方年收入大约多少,意指作为判赔金额多寡的参考,许女说:「100万元。」此案今天辩论终结,法官定于10月21日下午5时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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