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事件发生在2013年间,当时未满18岁的少年,透过脸书加1名年仅13岁的少女为好友,双方交往后很快就成为男女朋友,2个人小小年纪就初尝禁果,有一次2人正在温存时,少年的死党传讯息给他要他出来聚一聚,没想到少年回他们说「与七辣在忙」、「快要跟打炮一样」,没想到这个讯息却害死了2人。

事后,少年的好友追问到底发生什么事,少年则得洋洋的说他与女友已经转大人,尝过男女间最快乐的事,没想到这的讯息很快就传开,甚至连少女的好友、同学都知道这件事,大家都在议论纷纷,让少女情绪崩溃。

少女的家人发现她情绪不稳,询问后少女不敢说实话,只好谎称她到男友家中玩,竟遭对方强暴。家人听到后一怒之下就带著少女到警局报案,少年法庭审理后将少年移送新北地检署,检察官调查后依涉犯《刑法》「对未满14岁之女子以强暴之方法而为性交罪」起诉。

法院审理期间,少年不断替自己辩解,表示,他与告诉人是男女朋友,2人之前就有发生亲密爱抚的行为,案发当天2人也是合意发生性行为,并没有违反女友的意愿,然而法院不采信少年的辩解,被判刑3年6月,少年不断上诉,但最后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全案定谳,少年也因此入狱服刑。

然而这个结果,却让少女一直无法心安,认为她的谎言害得男友被起诉、判有罪、甚至入狱服刑,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她害的,为了弥补她的过错,9年后终于鼓起勇气向台北地检署自首,告诉检察官9年前她涉嫌诬告当时小男友性侵,害他坐牢。

检察官调查后,认为女子涉嫌诬告罪依法起诉,同时对于男子因此案入狱服刑的部分,主动替他救济,请当初负责执行的新北地检署审酌是否提起再审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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