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台北市和平西路二段的宋姓男子,在住家户外装设了一个室外型的水龙头,平时都会将水龙头钥匙拔起,防止外人使用,但他发现明明没有使用室外水龙头,但地上常常湿湿的,因此怀疑有人偷用他的水。
去年12月25日下午2点多,宋男听到室外有人在用水,冲出去果然看到1名王姓游民拿著自备的水龙头钥匙开启水龙头洗手,对方见到他立即关水收回钥匙离开,他拿起手机搜证,对方还拿起装东西的塑胶包包朝宋男挥去,所幸宋男闪得快没被挥到,宋男最后提出告诉。
王男到案后先是在警方侦讯时表示,他当时拿一些馊水去倒,发现手上有一些馊水的味道,正好看见该处的水槽在滴水,才会拿出水龙头开关,将水龙头关上,顺便洗手。
等到检察官侦讯时,他又改口说,「我是好意看到告诉人家门前的水龙头在滴水,才用我自己的万用水龙头帮告诉人锁紧,我才用了不到30秒,没有用告诉人很多水。」最后王男被依窃盗罪起诉。
等到法院开庭审理时,王男又改口说,「因为住在那里的一个老大哥跟我说水是农林局试验所的水,所以我才使用,我也有去问收水费的小姐,小姐说那排房子都是农林局的」。
法官审理后认为,就算王男主观上误认自来水的所有权人是农林局,但却无法掩饰其未经所有权人的同意,窃取该处自来水,因此认为王男的辩解显为临讼卸责之词,不可采信,依窃盗罪判处罚金1000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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