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姓家长指控,儿子从小患有亚斯伯格症,以身心障碍学生外加名额录取该所高中的音乐班,2020年2月高二下学期起,林姓导师在教室尚有许多空位的情况下,刻意将儿子座位安排在教室左后方一隅,前后四周均无邻座同学,导致儿子难以和同学互动,遭到孤立、分化,后来同学开始在儿子座位四周堆放杂物,直到高三快结束才获改善。

蔡姓家长批评校方歧视特殊生,违法不当的管教措施,已侵害儿子的学习权、受教育权、身心健康权、人格发展权,于是对校方提起国赔诉讼,要求校方赔偿儿子30万元、父母各20万元慰抚金。蔡姓家长还说,他曾到市府向市府卢秀燕反映此事但未获回应,要求法官以证人身分传唤卢出庭。

校方抗辩说,该班在抽签换座位前,林姓导师考量蔡生是特殊生,优先询问其意见,蔡生表示「喜欢不受干扰之位置,想要坐后面一点」,导师遂将他安排位于教室左侧第五列的座位,属于正常课桌椅行列内,也没有在四周堆放杂物的情况。

法官认为座位属正常范围,没有传唤卢秀燕必要,判决家长败诉。图为台中司法大厦。鲜明摄
法官认为座位属正常范围,没有传唤卢秀燕必要,判决家长败诉。图为台中司法大厦。鲜明摄

法官审理认为,蔡姓家长无法举证证明校长、导师等人,故意将蔡生的座位安排在不当位置,且该座位位置仍属一般正常座位范围内,难以认定坐在该座位会影响学习,蔡生本身也说坐在该座位「都没有察觉有什么不一样或好不好」,且学生互动多半是在下课,也难以认定坐在该座位会被标签化。

法官认定,蔡姓家长所举证据,不足以证明导师安排蔡生坐于该座位有所不当,导致侵害蔡生之学习权、人格发展权,要求传唤卢秀燕等人出庭也没有必要,一审驳回他的国赔求偿。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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