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7日晚间9时许,北市消防局剑潭分队许姓消防员驾驶救护车送伤患时,行经北市承德路、士商路口欲左转,就读阳明大学的彭姓硕士生,因骑机车闪避不及,撞上救护车致死,士林地检署虽然将许姓消防员依业务过死罪起诉,但法院审理后认为是彭男车速过快而肇事,判决许姓消防员无罪。

忘帮当事人缴裁判费竟说谎

彭男的双亲原本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许姓消防员赔偿损失,当2013年一审判决消防员无罪后,法院依2人的声请,将附带民事诉讼移送民事庭,2人找了知名人权律师王可富帮忙,王可富请他当时的受雇律师刘亚杰处理,由于诉讼标的金额为1975万余元,必须缴交18万5888元的裁判费,法院通知刘亚杰转达当事人要在期限内缴纳,没想到刘不仅没有转达,也没有帮他们先缴纳,以致于逾期未补正,士林地院在2013年12月4日判决原告之诉及假执行之声请均驳回。

2夫妻提告后,一直相信他们委托的律师刘亚杰可以帮他们主持正义,完全不知道民事诉讼早被法院驳回,还时时询问刘亚杰进度,没想到刘男不仅隐瞒他的疏失所造成的结果,还一直欺骗2人全案仍在士林地院审理中,甚至欺骗他们承审法官请产假、请育婴假等各式各样的理由欺骗他们。

伪造判决书骗当事人

直到2020年,刘亚杰骗了7年多再也编不出谎言,最后竟然使出杀手锏,告诉这对夫妻法院已经做出判决,还伪造了一份判决书电子档,案号为103国字18号,判决主文,「被告许○○、台北市政府应连带给付原告彭○○新台币805万4213元、原告温○○新台币827万809元」,另外又伪造了确定证明书,同时将2份伪造的书类交给当事人,让他们以为可获赔1600多万元,甚至帮他们发律师函给台北市政府,请北市府尽速依照判决内容履行,并召开协调会谈赔偿事宜。

当事人打1999才知律师鬼扯

由于判决都确定了,北市府却一直迟迟不理赔,2夫妻打电话「1999」询问,北市消防局一头雾水,帮2人查了以后才告诉他们,士林地院根本没有「103国字18号」这个案子,他们不信再去法院查询,才知被这名大律师骗了7年多,气得去找刘亚杰当面对质,此时刘男见再也隐瞒不下去,坦承欺骗2人,2夫妻将刘男的说法全都录了下来,并向台北地检署提出伪造文书罪告诉。

另外,一群住在新北市三峡区的居民,因为住家附近盖房子,害他们的建物受损,7名住户对立信建设及立信工营造2家公司提起侵权行为损害赔偿的民事诉讼,一审新北院虽然判决2家公司要连带赔偿损失,但有3户认为判得太少,找了律师刘亚杰帮忙上诉二审,同时也先缴交了裁判费。

当时刘亚杰告诉3人,上诉二审时只要再声请补充鉴定就好,鉴定费用应该不高,只要几千元就好,但当二审送鉴定后发现鉴定费用要缴交数万元,没想到刘亚杰不找当事人讨论,又开始摆烂,有时与当事人连络好要见面讨论,但临时又拿各种理由像是亲人过世、谁生病之类的话术说无法到场,原本二审每次开庭上诉人都会参与,2019年12月6日又要开庭时,刘亚杰故意告诉他们冲庭,他无法前去开庭,要他们也不要去,没想到刘男最后却来了一记回马枪,支开上诉人后偷偷去开庭,还当庭撤回上诉。3人得知后也对刘男提出背信罪告诉。

当刘亚杰被北检侦查起诉后,法院审理期间刘男认罪,同时也与彭男的双亲及三峡的乡亲达成和解,刘男还同意赔偿彭男双亲500万元,法官认为刘男身为执业律师,本应尽力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却做出损害当事权益的事,实在不应该,但考量刘男坦承犯罪并与告诉人达成和解,因此以2个伪造文书罪及1个背信罪,判处应执行2年徒刑,缓刑5年,缓刑期间必须履行赔偿500万元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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