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警三分局勤工派出所警员陈志政日前值班时,于晚上9时许接获1名江姓女大生报案称,刚才搭公车在文心南路与复兴路口下车,打算掏出租屋处的钥匙时,发现钥匙不见了,研判应该是掉在刚才搭乘的公车座位上,当时虽立即发现,却已来不及拦下公车,只能眼睁睁看著车子扬长而去。

警方调阅路口监视器查出女大生搭乘的公车班次。读者提供
警方调阅路口监视器查出女大生搭乘的公车班次。读者提供

陈员立即协助调阅监视器确认江女所搭乘的公车班次,并拨打电话向客运公司客服中心询问,当时已逾客服服务时间,陈员转洽询该公司的国道客运24小时客服中心,获知有人拾获一串钥匙送交调度室,经确认该串钥匙为江女所有,连络她至公车调度室领取。

警方提醒,民众骑乘代步工具、搭乘大众运输或是前往公共场所时,都请随时注意随身携带物品,务必置于包包内等较不易掉落之处,离开前也记得再次检查是否有遗留物品,避免造成财物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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钞票掉了自己不晓得 警调监视器物原归原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