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下午7时许,台中市丰原分局顶街派出所警员庄照威在所服勤时,一名陈姓男子拿了1张千元及1张伍佰元纸钞至所内报案,向警方表示他是小吃店老板,在店内捡到1500元,经调阅店内监视器确认,是下午1时20分有名女顾客买完餐点付钱时,未察觉自己皮包里的钱掉落在地面就离开。
庄员立即调阅监视器追查,不到半小时就确认车牌号码并联系到林姓女车主(23岁),林女接到警方电话通知是否有掉钱时大感惊讶,因为她还不知道自己钱遗失,立刻查看并清点钱包,确认自己真的掉钱。
顶街派出所所长赖进忠提醒民众,外出时应妥善保管自身贵重物品,若发现遗失可就邻近派出所寻求协助、或上网至内政部警政署拾得物公告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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