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院上午宣判,驳回张锡铭请求撤销原处分和复审决定。承办法官侯明正在判决理由先针对张锡铭质疑假审会前后不一,指出假释审查决议仅供矫正署参酌,并无拘束效力,仍须报请法务部核准,始准假释出狱。

对于矫正署以张锡铭涉多件掳人勒赎还有杀人罪,犯行造成被害人死亡,犯后没有和解跟赔偿相关纪录,认其犯杀人、掳人勒赎、枪砲等罪,犯行剥夺他人生命,并致多名被害人受有财产损失,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其犯行情节非轻。犯后无任何和解计划或赔偿相关纪录,犯后态度非佳;依法列为审查假释重要参据,并于综合判断其悛悔情形后,矫正署决议不予许可假释,尚非无据。

张锡铭和委任律师称无法找到被害人循求和解部分。法官认为,张锡铭所犯杀人罪部分死亡1人,强盗掳人勒赎之被害人共12人,杀人未遂部分则有警员2名及被害人1名共3人受伤,其余涉嫌毁损巡逻车等案件,均未赔偿被害人或获得原谅,原告亦未提任何可能和解之计划书供矫正署审酌,何况这次开庭前还能透过友人向外发声,引起社会瞩目,其主张在狱中无法对外连络,惟有国家应负有促成双方和解之义务等语,尚难遽采。

张锡铭当年被列十大枪击要犯通缉。民众提供
张锡铭当年被列十大枪击要犯通缉。民众提供

针对判决结果,监所关注小组发出声明稿回应,很遗憾在行政法院的保守与踌躇之间,仍让矫正署得透过宽泛的行政裁量,恣意地否决掉受刑人生命的各种可能。不过,就算本次的判决结果不尽人意,但与张先生的家人仍会陪伴著张先生继续的走下去,努力的让一切努力被看见。

张锡铭妻子受访时,请社会大众给他一个自新回馈社会的机会。资料照
张锡铭妻子受访时,请社会大众给他一个自新回馈社会的机会。资料照

矫正署日前开庭主张,张锡铭犯杀人、掳人勒赎、枪砲等重罪,被列重大通缉要犯,共同持有数量庞大杀伤力极强枪械,强掳勒索巨额赎款,数度与警方对峙,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与社会安全,至今无和解赔偿纪录,所以仍有教化必要。

至于张锡铭指述假释审查不一,矫正署强调,假释审查会审查建议仅是该署是否许可假释许可参考,最后处分仍由矫正署决定。

但张锡铭当天仍质疑假审会与矫正署审查不公,还举了味丹少东杨世铭等重刑犯申请假释案。张锡铭说,杨世铭从死刑改判无期徒刑,2020年2月到同年11月,总共申请假释四次就获准假释,「无法理解,他可以,我为何不行。」

最后还引用前大法官许玉秀在模拟宪法法庭上引用的一段话,「法院是受苦的人可以喊痛的地方!如果人民没有法院可以喊痛,是痛!虽然有法院,但不准去法院喊痛,或者去到法院喊痛,法院置之不理,甚至以荒谬的理由,或毫无理由地将喊痛的人赶走,更痛!」他也希望法院能够理解他的痛。

 

张锡铭不服矫正署驳回假释提行政诉讼,今台南地院宣判。资料照
张锡铭不服矫正署驳回假释提行政诉讼,今台南地院宣判。资料照

台南地院上午10点宣判。台南地院表示,因两造于言词辩论终结时均表示不到庭听判,所以依据行政诉讼法第204条之规定,今天不会在法庭内当庭宣判,仅公告主文。

张锡铭迄今连羁押及服刑17年,符合旧法申请假释规定后,5年来已提出申请假释18次,但都遭矫正署驳回。去年6月矫正署驳回假释申请,不服提行政诉讼,台南地院再开辩论庭要求矫正署说明驳回理由,张锡铭也亲自出庭争取权益。

张锡铭妻子5日庭后接受媒体联访时,她表示,这段日子她感受到张锡铭的改变和真诚学习上进,希望社会大众给他一个自新回馈社会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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