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朝坤为现任市议员,曾任前台中县后里乡代会主席、后里农会常务监事、大甲镇澜宫董事等职,政治光谱偏向台中黑派,但蓝绿通吃,日前竞选总部成立大会时,台中市长卢秀燕、民进党市长参选人蔡其昌都先后出席争取支持,原本连任机会浓厚,未料被中选会取消参选资格,声请假处分也被驳回,虽然还有抗告的一线生机,但机会并不大。
裁定指出,王朝坤因违反《农会法》对于有选举权之人交付财物罪,2019年10月23日被台中高分院判刑1年6月定谳,宣告缓刑4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并应向公库支付20万元、接受法治教育40小时。
年底台中市议员选举,王朝坤登记参选连任,中选会进行资格审查时,发现他保护管束应到2023年10月才执行完毕,根据《选罢法》规定,保护管束期间不得登记为候选人,日前取消王的参选资格。王朝坤不服,前天在支持者陪同下到法院,针对中选会的行政处分,递出声请假处分的行政诉讼状,希望恢复参选资格。
王朝坤主张,他是现任议员,却遭中选会认定不得登记为候选人,导致所付出之时间、劳力、金钱化为乌有,选举在即,实为急迫,一旦选举结束,所导致之损害重大难予回复,而有声请假处分的必要。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王朝坤的保护管束处分期限至2023年10月,而今年选举登记截止为9月2日,显见其登记时保护管束尚未执行完毕;根据《选罢法》第26条第5款规定,受保安处分或感训处分之裁判确定,尚未执行或执行未毕者,不得登记为候选人,而保护管束为保安处分的一种,中选会认定王不得登记为候选人,依法有据。
合议庭说,如果暂时准许声请人参选,将影响选民正确判断,干扰其他符合参选资格者之得票情形,而使选举发生不正确之结果,经衡量否准不具法定参选资格者声请定暂时准其登记为候选人所维护之公共利益,显然优于声请人可能造成之损害,因此认定其假处分声请不具必要性,裁定予以驳回。王朝坤仍可提出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