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指出,许蓝方在脸书指该报导「不实指控」、「不实报导」等语,是基于自卫的意见表达,是对可受公评之事善意发表适当评论,没有使用偏激不堪的言词,并未侵害周刊的名誉及商誉,因此判决免赔。

周刊求偿案日前开庭时,许蓝方坚称报导指她「拍摄裸身自拍并传送给B先生(康钧尉)」,是周刊记者看到康妻出示的讯息,自己「脑补」认为有所谓的裸照,其实根本没这回事。

周刊的律师则说许女遭康妻求偿案,一审判赔50万元,许女已放弃上诉,全案确定,意指不伦之事已由法院认证,可见报导属实。对此,许女告诉法官,她不上诉的原因除了考量还要花律师费,以及再打官司至少耗掉1年时间,也耗费媒体、司法资源,重点是不希望影响对方家庭,她强调:「我不否认跟康先生传讯息,这件事确实造成康妻精神受到侵害,所以没有上诉必要。」

正宫捐出50万:人生继续前行

另外,康妻曾承诺要将许女赔偿金全数捐给妇幼团体作公益,上月底,已收到赔偿金的康妻在脸书贴出2笔各25万捐赠纪录,并称:「纷扰至此总算尘埃落定,人生终将继续前行」。

至于许蓝方反控康妻和周刊记者妨害名誉,主张报导说她把「私密照」和「裸身照」传给康男,但她根本没有传这种照片,不过,台北地检署调查认为,许女在照片中穿著背心,斜躺床上自拍,再加上她传讯「宝贝晚安」给康男,可见康妻与周刊所称私密清凉照,与事实相去不远,日前不起诉康妻与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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