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人王瞳的老公艾成,在今年8月17日因坠楼过世,遗体火化后,骨灰安置于三峡天品山庄基督徒专属墓园,墓园特别订制一条专属的骨灰琉璃饰品让艾成爸妈带回马来西亚,同时也订制了一只戒指送给王瞳,就像艾成仍继续陪伴在她的身边。
家住台北市的张姓男子,在高龄老父过世后,一直止不住对他的思念,恰巧他见到媒体报导王瞳戴著亡夫骨灰制成的琉璃戒指,认为用这个方法能够继续陪伴父亲很不错,就在父亲遗体火化后,在众亲友的眼前取走一部分父亲的骨灰,并找帮王瞳制作琉璃戒指的业者订制。
没想到,就在张男取走父亲骨灰后不久,张男的老母时常梦到老伴来找她,并且告诉她说身体很痛,老妇人想了又想,认为一定是儿子将老伴的骨灰取走后害他身体不舒服,要儿子将老伴的骨灰交出来,但儿子表示骨灰已经交给业者制作琉璃戒指,老妇人认为儿子不孝,害老伴死后身体还会痛,因此怒告儿子侵害坟墓尸体罪。
张男到案后表示,因为骨灰已交给业者正在制作中,拿不回来,张男还提供订单给检察官过目,另外他也否认犯罪,辩称骨灰应该属于遗产的一部分,因此他也共同享有一部分,他只是拿走属于他的部分,没有不法的意图。
检察官调查后认为,依照《刑法》247条规定,「损坏、遗弃或盗取遗骨、遗发、殓物或火葬之遗灰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张男当时拿走父亲骨灰时,是在众亲人面前,并无盗取,且张男也无损坏或遗弃的犯意,因此认为与构成要件不符,处分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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