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名男副理告诉法官,自己拿手机在超商内「只是在玩宝可梦」,而他在结帐区前采蹲姿、左手持手机、镜头向上,也只是因为个头高大,蹲下考虑是否选购结帐区前的特价商品,单纯个人习惯,但上司有天突然叫他去会议室,现场还有副总与两名人资人员,在全无预警情况下,抹黑影射他在小七门市偷拍女性裙底风光,还说店员举发他是累犯。

自称工作卖命却遭逼退

副理还说,约谈当天他精神状况不好,而且上司没有提供小七的监视器画面让他看,也没有所谓被害女性出面指控,他根本无从辩解,但上司仍命令他离职,公司未经查证却罗织莫须有罪名,栽赃影射他偷拍,逼退平日卖命工作、连外婆过世都未能立刻奔丧的他,甚至后来他去其他公司应征上工作,快要报到时,对方却表示「听说你有不雅行为,踩到红线」,于是延后他的报到时间,要他拿到前公司的书面证明,证明没有偷拍之事。

副理表示,公司为了省下资遣费,以捏造的偷拍之事逼他离职,还对外放消息,害他饱受指指点点,IC设计业界很小,他求职因此受阻,所以向公司求偿资遣费、奖金等116万余元。

公司约谈前半小时又涉偷拍

该公司则表示,小七店家指称副理是偷拍屡犯,由于偷拍者和被偷拍者都是内部员工,所以约谈副理,问他有没有什么要解释或说明的,否则依照工作规则惩处,可能解雇,「或许他不想让自己留下污点记录,全程平和,静默不语」,既然他自愿离职,手续也办理完毕,工资什么的也都结清,不该回头求偿资遣费。

离谱的是,公司表示依据小七的监视器画面,就在约谈之前的半小时,这名副理竟又跑去小七涉嫌偷拍。

 

法官夸赞小七店员「勇者」

法官依据小七店员证词、监视器画面,认定副理挂著识别证,于结帐区前站站蹲蹲,猎取一名红衣妙龄女子裙底风光,严重影响公司企业形象,他经常在店内蹲著挡人通路、动作太大,早就引起店员及顾客侧目,东窗事发后,基于自身利益衡量,同意离职,无权要求公司赔偿资遣费等,因此一审判副理败诉。可上诉。

此外,法官针对小七店员挺身举发、指认偷拍狼,特别在判决中以一段话赞许:「谁说站在光里的才算英雄,现今社会各行各业中均有默默无名,可圈可点的勇者,有黑暗必有光明温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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