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惩戒法院上月(10月)28日针对丁允恭性骚惩戒案件进行宣判,改判丁允恭撤职,并停止任用3年。理由是丁允恭在订婚后,于任职高雄市政府新闻局长期间,又与女记者交往,其后女记者表示要结束这段感情,但丁允恭却在脸书上公开与她的亲密合照,已构成性骚扰,应予「撤职」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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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立委游毓兰指出,反观近期高等法院明星法官的违法乱纪行为,他离婚24天后闯入前妻住处,以暴力方式性侵得逞,该被害妇女还为此曾提出家事诉讼,家事法庭法官参考各种证据后,于判决书中综合相关证据后也认定法官「确有其性侵行为」,并依离婚协议书内容,判处法官应赔偿前妻168万元。
不过立法委员游毓兰10月3日在立法院「司法与法制委员会」质询时,就曾质疑妨害性自主属于公诉罪,然而在民众前往振兴医院验伤,医院依规定通报辖区派出所,家事法庭也认定有性侵事实,被害人也曾到司法院陈情。然而,家事法官在知悉后未依职权告发,检警在医院及被害人相继报案后却毫无作为,质疑「性侵案疑似已被司法与警政联手压下」。
游毓兰提到,该争议案各家电视台、平面媒体等都有报导,司法院、法务部、卫生署、警政署、台北市政府社会局怎么迄今仍毫无作为?质疑司法高层也难脱包庇、渎职等责任,要求司法单位提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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