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帮儿子出头
这名魏姓家长指控,去年4月8日,就读高雄某国小5年级的儿子因天气炎热,教室又未开空调,因此脸部流汗弄湿口罩,但担任班导师的外师竟不准儿子拿下口罩,且在他要求到厕所洗脸时,又不同意他前往,妨害学生的自由。
接著在4月11日在教室上课时,又向班上同学宣称儿子是「attention seeker」,意指儿子试图以破坏性或过度外向的行为吸引他人的注意力之人,让儿子在同学面前感到难堪,妨害他的名誉,因此对外师提出强制罪、诽谤罪告诉。
外师喊冤获不起诉
外师在检方侦查时表示,学生在校需要戴口罩是依照学校政策,且他是告诉魏童,故意做违反规定行为而引人注意不是很健康的行为,但是这孩子好像爱用这种引人注意的行为让同学笑或让同学喜欢他。
检方函询校方询问该时期学校的防疫政策和男童学校生活辅导记錄等,认为外师只是遵照学校防疫指引,且男童因口罩问题与外师龃龉,外师的言词只是导正他的行为,不认为外师主观上有何犯意,将他不起诉。
家长另求偿100万
外师不起诉后,家长还是不甘心,对两事件分别求偿精神慰抚金50万元,要外师赔偿100万元。
高雄地院审理时外师并未到庭,法官审酌他在侦查中表示当男童要求去厕所时,外师希望有同学陪他去,男童就表示不去厕所了,并未侵害男童权利。
又外师也喊冤称,从未指称男童为「attention seeker」,他是在办公室单独与男童讨论「attention seeking」行为,提醒他不要标新立异,男童表示班上同学对他取类似绰号,因此外师才向其他老师求证,并在课堂上向同学解释何谓「attention seeking」,不是要贬损男童名誉。
法院审理采检方侦查认定,认为是男童拒绝他人陪同而未去厕所,另就「attention seeking」议题是就老师身份与学生进行讨论,难以此认定外师侵害男童权利,判家长败诉,外师免赔。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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