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指出,有公共危险、窃盗及毒品等前科的46岁张姓男子,于今年(2022年)7月13日凌晨3、4时许,在宜兰市住处饮酒,当天上午8时许,他骑著机车外出,当天上午8时55分许,他骑车行经宜兰市阳明三路时,见正好送小孩上学后返家的陈姓妇人骑乘电动机车经过,前方脚踏板上置放有红色包包1个,他随即尾随,将包包抢走后骑车加速逃逸。

张嫌得手后骑车逃逸,路人见状骑车在后追赶,但仍被他兔脱。翻摄照片
张嫌得手后骑车逃逸,路人见状骑车在后追赶,但仍被他兔脱。翻摄照片

包包内有现金2.1万元、手机、身分证、健保卡、提款卡等物,陈妇被抢后,立即下车快跑追赶,大喊抢劫,另名骑车经过的温姓男子见状,立刻骑车协助陈姓妇人追凶,但追了约2公里后,至宜兰市县民大道与中山路口时凶嫌逃逸无踪。

警方在超商发现张男踪迹,立刻逮人。读者提供
警方在超商发现张男踪迹,立刻逮人。读者提供

警方获报后在上午11时53分许,宜兰警分局侦查队廖姓侦查小队长等人在宜兰市大坡路二段与礁溪乡育龙路口的一家超商外,发现张嫌的机车,随即进入超商内找人,发现张嫌正拿冰棒要到柜台结帐,当场将他拦下,喝令他就逮。

张嫌一度不从,想逃离现场,但被挡下,支援的警力也进到超商内,张嫌才乖乖就范,并起出作案机车与赃款3600元。

经被害的陈妇与协助追凶的温姓男子指证无误,张男被逮时,身上浑身酒味,经测得酒测值达每公升0.63毫克。张嫌落网后供称缺钱花用才会犯案,对于犯行全数坦承。

警方在张嫌身上搜出抢来花剩的3600元。读者提供
警方在张嫌身上搜出抢来花剩的3600元。读者提供
张嫌落网后,警方在他骑乘的机车进行搜索。读者提供
张嫌落网后,警方在他骑乘的机车进行搜索。读者提供
宜兰地方法院。资料照片
宜兰地方法院。资料照片

法官审酌张男前有毒品前科,品行可议,酒后骑车上路,影响用路人安全;因一时贪念,抢夺他人财物侵害他人财产法益,事后坦承犯行,并与被害陈姓妇人达成和解,公共危险部分判6个月,得易科罚金,至于抢夺罪部分,则判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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