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地检署主任检察官吴文城表示,检警调联合嘉义专勤队共同查察北港水林地区贿选案,发现萧姓县议员候选人与弟弟,以及王、李姓两桩脚涉于10月起,每票1000元向选民贿选。昨约谈萧女到案说明,讯后对萧女及王姓桩脚声请羁押,法官认为两人均已交代案情,裁定分以30万及5万元交保候传;受贿选民自动缴回不法所得7万9500元。
口湖乡王姓代表候选人和桩脚,同样自今年10月起,每票1000元买票贿选,检警约谈并并查扣2000元贿款。讯后,王姓候选人则由检察官谕令15万元具保候传;王姓桩脚则因向法官交代案情,法院认为已无羁押必要,谕知请回。
检察官蔡少勋指挥检警调,昨传讯北港黄姓镇民代表候选人、桩脚及选民等18人到案。讯后,认黄女涉犯贿选,无羁押之必要,谕令80万元交保候传。
检警查出,黄女今年7月便超前布局,买来一批全新拐杖,为民众刻上名字后,免费赠送对方并要求投票支持。行为涉犯投票行贿,经搜证后约谈到案,认为黄女等18人涉犯《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交付贿赂罪。
云检检察长张春晖强调,查贿团队「有闻必查、有据必办」,更将在选前2天关键时刻,派员进驻贿选热区,深入查贿。呼吁各参选人切勿违法,共同端正选风,提升台湾的民主政治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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