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检指出,被告陈姓、赖姓、周姓、林姓加入从事诈欺及人口贩运集团,该犯罪集团分为以诈术对外从事诈骗的「业务部」;负责讹诈国人出国,加入本案犯罪集团之「人事部」等部门。

检警调查,该组识分工方式是由赖嫌担任「人事部」组员兼财务,诱骗国人出境加入本案犯罪集团、管理零用金、并自其名下帐户协助发放代垫款,回报其他集团成员俾利进行获利核算及分润等事宜。

陈嫌为「人事部」小组长,负责管理组员及查验组员行动电话内容,并诓骗国人出境加入该集团;周嫌为「人事部」组员,负责招募骗取国人出境。

林嫌负责联系、载送受招募之国人,并偕同办理及代领受护照、伪造COVID-19疫苗接种纪录卡供向查验人员出示等事宜。

屏东检警案发时侦办涉案。资料照片
屏东检警案发时侦办涉案。资料照片

检方指出,陈等4被告涉案期间,分向被害人石姓、杜姓等10人(其中8人为原住民身分)佯称「从事电脑打字工作,合法正当,底薪1个月新台币4万元,奖金另计」等话术诱使国人应征。

应征者误信同意出国后,即分别由林嫌及其他在国内之集团成员驾车载送被害人办理护照、前往机场等,如果被害人未携带COVID-19疫苗接种纪录卡,则回报由集团成员将伪造之COVID-19疫苗接种纪录卡电子档传予林嫌,再由林嫌至超商印出后,交由被害人出示机场查验人员,使被害人顺利出境。

屏检侦结移审后,赖姓等3被告续押。图为屏东院,资料照片
屏检侦结移审后,赖姓等3被告续押。图为屏东院,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