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性骚扰案发生于2020年5月17日,地点在北市信义路多朗明哥旅店房间,女大生指称只答应江男担任写真摄影助理,不是模特儿,但她随著江男到旅店房间勘查场地时,江拿出一套红色比基尼要她换穿,跪在床上摆姿势拍照,接著以「测光」为由要求她全裸,狂按快门还问她:「胸部有没有被男生摸过?」女大生说「没有」,江男的双手突然伸向她双峰,「有用摸的也有用捏的,摸的时候已经先把我的比基尼脱掉了」。

 

她误信拍照「测光」要脱光光

女大生告诉法官,当时她是第一次当摄影助理,不知道测光不用露胸,为了配合摄影师准备拍摄工作,才会全脱让江男「测光」,至于配合拍裸照,是因为江男说「拍大尺度可以赚很多钱,会推荐妳去日本当写真女星」,就这样被拍100多张裸露照还惨遭袭胸,最后只拿到车马费1000元,很懊恼自己不敢抵抗,睡前想到都会哭,更气的是,江男拍完还笑她:「肚子大,身体素质像30岁。」

审理时,挨告咸猪手的江男辩称是帮女大生调整内衣时,「不小心碰到乳房,但没有捏乳头」,至于事后传讯道歉,他说:「我觉得男生要比较大气、低姿态点,才用比较幽默的方式,跟她道歉化解尴尬。」

此案一审勘验裸照,认为女大生面对镜头表情自然喜悦,2小时内拍了100多张照片,显见与江男默契十足,2人离开旅店后一起吃晚餐,然后又去大安森林公园拍了一些照片,女大生回家后还传讯给江男:「今天谢谢你。」难以证明她被江男摸捏胸部,因此去年判江男无罪。

传讯质问「为什么捏我奶头」

但二审依据女大生事后传讯:「我想了很久,还是不懂为什么要捏我的奶头。」江男回称:「嗯,就对妳有点Fu(感觉)。」女大生指责他:「我有说了我没被男生摸过,不过不代表你能摸,比起爽感,更多的是害怕。」江男随即道歉:「所以sorry啦。」加上女大生到警局报案时痛哭失声,法官认定江男在拍照过程中趁女大生来不及抗拒,突然伸手袭胸,逆转改依性骚扰罪判刑,审酌女大生当时委婉说:「先不要这个样子。」江男就收手,没有进一步侵犯,二审日前轻判5月徒刑,得易科罚金15万元。最高法院今驳回上诉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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