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分署表示,住在龙潭区一名蔡姓女子(46岁)名下有3台汽车与1台机车,自2019年间开始陆续欠缴国道通行费、交通违规罚锾等欠缴交通罚锾263笔共新20万5,200元、高速公路通行费61笔9,102元、及健保费、汽燃费、违反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罚锾等共374笔,合计30万918元,却不缴纳。

 

蔡女一次缴清欠款。桃园分署提供
蔡女一次缴清欠款。桃园分署提供

案经经桃园市府交通事件裁决处等移送机关,自今年8月起陆续移送行政执行署桃园分署执行,经调查蔡女并无存款或薪资可供执行,遂于今年8月底函请地政机关就蔡女所有位于龙潭区1处持分二分之一的2层楼透天厝办理查封登记,蔡女旋即表示欲以每月分期缴纳2万元,惟事后竟音讯全无,执行人员致电蔡女手机亦无人接听。

桃园分署遂于日前至蔡女的龙潭区住处张贴封条,蔡女见状始向母亲求助,将所有欠款一次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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