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消防局第三大队表示,有鉴于至过年前仍有庙宇的神明圣诞,及办理遶境庆典活动,且各地庙会办理遶境活动,经常传出因施放爆竹烟火,不慎引发火警或人员受伤的情况。因此该宫庙在遶境活动前申请路权时,主管单位已有告知不得施放烟火,第三大队也进行事前宣导,但该宫庙仍违规施放烟火,新北市消防局已全程搜证并将依法开罚。
新北市消防局第三大队呼吁各宫庙团体办理遶境活动时,勿违规施放专业烟火或一般烟火,并遵守以下4个守则,以保护自身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晚间10时至隔日凌晨6时禁止施放升空及飞行类爆竹烟火。
二、应依照产品使用说明施放,切勿串接、堆叠施放或朝人、车、建筑物点燃爆竹烟火。
三、选购有认可标示之爆竹烟火。
四、勿未经申请许可,施放专业爆竹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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