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车遭撞的车主陈姓男子在脸书社团《我是太平人》PO文留言:「想请广大的市民帮个忙,找一下骑脚踏车的车主,撞到车就跑掉,真的让人很傻眼!如果骑脚踏车的车主有看到,请自己来鹏仪路XX号找我处理后续的相关事宜!已报警处理」
根据陈男PO文内容,案发时间在12月6 日上午8:46分,地点在太平区鹏仪路,辖区台中市太平警分局表示,已接获报案并由该分局交通分队调阅监视器调查处理,本案肇事脚踏车属慢车,《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及《刑法》尚无针对慢车涉及肇事逃逸、且无人员伤亡案件规范处罚,但车主可提出民事求偿。
自行车撞路边停车、且车主报警的案件时有所闻,今年9月5日凌晨5时许,詹姓男子将小客车停在台中市沙鹿区中山路495巷内,1名男子骑自行车行经不慎被小客车的后照镜勾到,连人带车摔倒,随即离去。
詹姓男子随后发现小客车左侧车身有刮损,调阅监视器画面,发现车子是遭骑自行车的男子不慎刮伤,不但将影片PO网并报警。
2019年8月10日上午,1名年青男子自行车经过台中市大里区现岱路,失控撞上路边轿车,车门被撞凹陷刮伤,初估修车费至少要6千元,车主打算提告肇逃,但警方说肇事逃逸指的是动力车辆,脚踏车不包含在内,只能提民事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