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岁婴夜里哭闹竟被打爆
判决指出,李姓女子与丈夫邱男结婚后怀孕,怀孕期间两人感情出现裂痕,2020年7月小孩出生后,李女就带著孩子离开丈夫屏东的家,另与傅姓男子(35岁)交往同居。
去年6月疫情期间,傅男与李女带著孩子投诉高雄火车站前旅馆。入住第2天,傅男就因为小孩夜里哭闹,竟起身大谯三字经狂揍小孩,还把他重摔在地上,导致男童左手桡骨、尺骨、左脚胫骨、右眼眶底等多处骨折、左右眼瘀青、左肘外侧瘀青、左手背部擦伤等。
路人发现小孩熊猫眼通报113
过了2天,傅男与李女带小孩从旅馆离开,路人发现男童眼部严重瘀青,怀疑他遭施虐,偷偷拍下照片,致电113通报,警方循线找到两人。一开始李女担心孩子被带走,也怕傅男被关,向警察谎称是丈夫邱男前几天在屏东打的。后来警方找来旅馆房客作证,房客称他就住在傅男隔壁,深夜经常听到婴儿哭声,有一次小孩一直哭,接著就有男子骂脏话,因而怀疑对孩子下重手的人是傅男。
法院将小王判刑2年
傅男到案坦承伤害孩童,但辩称是在睡梦中不小心打到的,「我是无意识打的,我睡觉的时候乱挥舞;我不小心把小孩子推下床。」但检方认为其他房客明显听到他起身骂三字经,证明他非睡梦中造成孩子伤害,认定他是故意伤害幼童,依家暴伤害罪起诉他。
高雄地院审理时认为傅男仅因孩子夜间哭闹就痛下重手,导致他身体多处骨折,头部的伤害更有高度失明及脑部永久损伤的可能性,且事后并未带孩子就医治疗,任伤势恶化,迄今也未补偿,将他判刑2年。
妈妈无罪
而李女因担心傅男被关,一开始还误导警方称是丈夫打的,被起诉藏匿人犯罪,今年7月法院审理认为李女应为「使人犯隐蔽罪」,但李女后来有改称小孩是傅男不慎弄伤,虽第一次警询是回护傅男,但并无指使或指示隐蔽,如通风报信要傅男远避的行为,因此认为李女所述不符构成要件,判她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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