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判决书,廖姓女大生家境困难, 申请助学贷款就读大学,平时半工半读,但后来因身体出现状况,不但学贷付不出来,学费及生活费也成问题,遂于2020年到包养网站,希望能找到有钱人资助,因而认识50多岁的袁姓男子。袁男自称是公司老板,很有钱,承诺会照顾廖女;廖女信以为真,与袁男成为男女朋友。
两人交往后,袁男谎称投资外汇赚了不少钱,鼓吹廖女拿钱出来投资,廖女虽然手头拮据,但仍挤出3万7千元,分别以亲手、汇款等方式交给袁男。事后廖女多次询问投资情形,并请袁男帮忙资助学贷31万元、目前学费7万多元及生活费,却一直没有下文。
廖女多次传LINE催促「我已经没有钱到跟别人借钱生活了欸」、「跟当初说好的不一样」等语,袁男则以「手上都是振兴券与支票要找人换,烦死了」、「正在找人换20万元的票」等理由推拖。廖女不甘人财两失,向警方报案。
警方通知袁男到案说明,发现他根本不是公司老板,而是在街头摆摊卖桑椹,离婚、育有2子,负债累累,曾有多次诈欺前科,都是在交友网站认识女网友后,谎称自己是银行高阶主管,再次投资获利丰厚为由邀对方出资借机诈财,其中一名陈姓女子被骗多达818万元。
袁男辩称是向廖女借款3.7万元,且事后已归还2万元,并未欺骗对方。法官不采信,认定袁男实际上并无能力资助廖女,只是以此为借口取得信任后,再伺机诈财,一审依诈欺罪将袁男判处拘役55日、可易科罚金5.5万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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