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刑事诉讼法》149条规定,在政府机关、军营、军舰或军事上秘密处所内行搜索或扣押者,应通知该管长官或可为其代表之人在场。
今有媒体报导,北检在搜索前事先函请立法院同意搜索,北检今天发声明澄清,昨天上午是先由检察长以电话通知立院秘书长林志嘉,透过他陈报院长游锡堃,再由院方人员引领检调人员前往高虹安的办公室搜索,并没有事先函请立院同意搜索。
检调昨早上约9时,进入高虹安的国会办公室搜索,行动约于中午前结束,并带回装著证物的纸箱,高虹安于今天凌晨移送台北地检署复讯后,于清晨5时被以60万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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