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入狱她扛起一切 等6年却遭背叛

判决指出,郭姓男子原与苏姓女子结婚,生了两个孩子后就入狱六年,这段期间都是苏女独自一个人拉拔孩子长大,还帮郭男还了好几百万的债,并接济在狱中的郭男。

郭男出狱后找不到工作,信用也不好,苏女又帮了他一把,和他一起经营长照机构,但两人一起工作后不久却感情生变而离婚;郭男随即和吕姓女子交往并结婚。

苏女认为郭男出轨偷吃吕女才与她离婚,无法容忍被背叛,在他再婚后一周开始狂传简讯恐吓辱骂郭男。

她火力全开狂谯前夫被告恐吓 

苏女呛郭「今天我会走到像仇人般、甚至连同事都当不成,是因为有吕畜牲在那边挑剥离间」、「我随时随地有你准备关机的心理准备,也就是我随时都有可能死亡」、「不要让我发现你们有私人手机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我说过你们不能联络也不能见面」、「我把生命豁出去、用我的生命当赌注」、「过去6 年你丢下一屁股的债务给我,现在你要享天伦之乐吗?不可能。」等内容,吕女看到简讯后认为苏女就是在恐吓郭男和她,直接报警提告。

郭男自认亏欠前妻 默默忍受她怒火

不料郭男向警察说,苏女在他入狱期间尽到母亲照顾小孩的义务,还帮他背负债还款,他能理解苏女虽然不爱他了,但也不想要他幸福的感觉,他也觉得亏欠苏女,因此才任由她以「情绪勒索以死相逼」的方式限制他的行动自由,也导致他再婚后也不敢与现任妻子同住。

不过检方认为苏女简讯确实构成对郭男与吕女的恶害通知,仍依恐吓罪起诉她。

法院审理时郭男又说苏女是他的恩人,他不会去告恩人,简讯内容只是苏女发脾气的对话,这些他都已经习以为常。

法官认未构成恶害通知判无罪

高雄地院审理认为,苏女因不满郭男离婚后不久就和吕女交往、结婚,心生愤恨,这些简讯应仅是单纯语言暴力,不能算是恶害通知,且郭男也并未因此心生畏惧,认为与《刑法》恐吓危安罪构成要件不符,判苏女无罪。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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