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皓钧表示,今天前往北检主要是针对2件事,第一件是针对龙邦在去年12月5日,动用逾10亿元,以近泰山历史最高价,买进泰山前董事长詹岳霖所持有的泰山股票涉犯《证券交易法》内线交易罪,第二件则是朱国荣与刘伟龙「溢价」向詹岳霖家族买股的离谱行径,让詹岳霖大赚几近1亿元,甚至更多,又让龙邦大赔将近3亿元,此举涉犯同法特别背信罪。
詹皓钧就第一件事指出,「我们在去年11月25号之前在开董事会,依照政府机关规定的流程,我们在7天前就发函给所有董事、独董,说明开会的议题及内容,里面清楚写到我们要买全家股票及另外2支股票,做为资产活化等等,很显然在11月25日时候,所有独董、董事,甚至龙邦的独董、董事,都已经知道这个消息。」
当12月2日正式召开董事会,「在议程里面有经过审计委员会的充分讨论及表决,再送到董事会经过激烈辩论,最后行使投票权,以多数赞成通过卖全家(股票)的议案,由于卖全家是个巨额的逐笔交易,12月5日一早就在市场上挂了全家,所以就很顺利的卖掉了。」
他说,由于卖全家许多投资人认为要把持股出清掉,所以12月5日当天泰山收盘就是跌停板,「但在当天盘后交易有一笔,用45块钱将近10亿的资金,龙邦跟我尊敬的前任董事长詹岳霖先生,以「配对交易」方式买进泰山股票,以当天的收盘价,詹岳霖赚了1亿多,龙邦反而赔了1亿多,这个交易很显然是内线交易。」
他还说,「我记得在新闻媒体上有看到刘伟龙有跟詹岳霖见过3次面,请詹把手上的持股卖给龙邦,很显然这是之前就已经知道的事,他们在11月25日就知道我们要卖全家的股份,所以这笔交易是一个很明显的内线交易。」
至于第二件事,詹皓钧则说他想替龙邦的股东发个声,「我本身没有任何的龙邦股票,这笔巨额交易,依照龙邦的取处规定是1亿以上要经过董事会的授权,但在他们重大讯息公告的时候,他们是在董事会上写的是不适用,很显然刘伟龙先生拿公司的钱10亿,去跟我尊敬的詹岳霖董事长,和我们精神领袖总裁詹仁道完成这笔10亿的交易,我认为他不能这样做,上市公司有上市公司的规定,你花任何一毛钱,要经过董事会授权,而此举严重影响到龙邦股东的权益,甚至影响投资人对市场的信任度。」
他指出,「如果每一家公司都可以不用经过董事会,就随意把公司资产拿去私下交易,若交易是成功的交易,或许还有讨论的空间,但是很显然在12月31日收盘价来讲,龙邦因为买了这笔钱,亏了将近3亿,我觉得很对不起龙邦,龙邦的股东一定会认为这笔交易是在冲啥,这是乱来啊,所以我觉得台北地检署要重视这个问题,这个钱不能这样乱搞,如果其他公司有样学样的话,那市场机制不就乱了,这个就是明显的背信、背信,背信其实是一个很严重的刑责,也就是为了防堵类似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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