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前天(1月30日)在PTT上PO文,月初在新北市中和区看到1辆汽车直接停在人行道,他立即拍照向警方检举「驾车行驶人行道」,不料警方竟回复「违规态样不明确」不予举发。这名网友附上汽车违停照片怒呛:「这样看不出来违规态样?484其实有问题的是我」。PO文一出反遭网友打脸:「因为照片看不出来是行驶人行道啊」、「检举事项错误吧」、「违规停车不能检举」

有网友在PTT八卦版PO出汽车违停照片。翻摄自批踢踢实业坊
有网友在PTT八卦版PO出汽车违停照片。翻摄自批踢踢实业坊

中和警方回应表示,检举人检举违规态样为「驾车行驶人行道」,因此必须检附驾驶开车上人行道的动态影片,举证「开车上人行道」的行为,并经审认为违规要件事实明确才算成立。另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规定,车辆违停在人行道未列入民众得检举范围,因此不能透过检举系统检举,民众可打110报案,请警察到场查处。

网友将警方不予举发回文PO上PTT。翻摄自批踢踢实业坊
网友将警方不予举发回文PO上PTT。翻摄自批踢踢实业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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