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这名年轻的女子平时在上夜班,2020年12月18日深夜因为心情烦闷,下班后独自到住家附近一家小酒吧买醉,隔日清晨,女子喝到酒醉后独自坐在台北市首都大饭店小巨蛋馆门口,被男子蓝千懿盯上,蓝男假好心说要送女子回家,女子恍神时说出自己的居住地址,蓝男就揹著她到家,趁著她意识不清时性侵她。
由于当天喝得太醉,遭到性侵的情节虽然模糊却又真实,女子一开始根本搞不清楚到底是真的发生这回事,还是在做梦。2021年1月17日凌晨1点多,女子深夜下班回家时,蓝男在她回家必经的便利商店等候,见到她就一路尾随,并趁机强吻袭胸。
此时女子发现梦境中性侵她的男人真实存在,2天后后她凌晨1点多下班返家,没想到蓝男竟然在附近埋伏,她吓得赶紧落跑,但被蓝男抓到,将她拉到暗巷壁咚后又强吻袭胸,女子虽然一直说不要,但蓝男不理会,女子挣脱后报警。
北检侦办时蓝男履传不到,通缉到案后对于被控性侵、猥亵的部分,他坦承第一次有送女子回家并发生性关系,但否认有趁对方意识不清时,违反对方意愿,辩称当天女子虽然在酒吧喝醉,他陪她回家时已经酒醒,2人还聊得很愉快,气氛对了就自然而然发生性关系,还说当时女子帮他戴上保险套。
他还说,若是违背意愿,女子应该当下就去报案,怎么可能在1个月后才报案,且事后他还有去家里聊天,后来他才知道她有男朋友,他不清楚是否因为她男友得知她劈腿,所以提出告诉。
检察官勘验相关监视画面及其他事证后,不采信蓝男的辩解,依法起诉。法院审理后认就蓝男乘机性交的部分判处3年6月徒刑,另外2次猥亵部分各判处9月徒刑,3罪定应执行刑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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