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事件发生在去年9月间,年近50岁并且事业有成的张姓男子,前往台北市松山区一家酒店消费,并点了1名身材火辣的酒店小姐坐枱,2人在包厢里谈心觉得意犹未尽,张男决定将她框出场,到附近的天阁飯店,进行「身心灵的交流」。

当2人一进到房间里,张男不再谈心,直接进行肉体交流,并在小姐的同意下开始抚摸她的身体,就在张男摸著摸著欲火焚身时,想要提枪上战场,小姐见他没戴套,不想做,张男认为等到买回保险套欲火就熄了,问她可不可以不戴套直接上,小姐告知不戴套要加价,张男顾不了许多,就问她加6000可不可以,小姐没说什么,也没拒绝他。

张男开心的完成性交易后,发现身上没有那么多钱,就跟小姐说,多加的6000元会交给酒店干部转交给她,但小姐不愿意,一直不让他走,张男就拿出身上仅有的1000元丢到桌上,然后快速离开。

事后这名小姐气得提出告诉,指控当天双方说好要使用保险套,但张男却拒绝使用还违背她的意愿硬上,完事后还拿1000元纸钞丢在桌上羞辱她,让她身心灵受创,因此提起强制性交罪告诉。

张男到案后否认指控,辩称,当天双方讲好去饭店进行性交易,一开始是告诉人先挑逗他,他有反应后对方说要拿套子,他觉得去拿套子他就会熄火,才问对方可不可以不要戴套,告诉人说不戴套要加钱,他立即主动多加6000元。

他说,因为当天身上没带那么多现金,他告诉对方事后会将钱交给酒店干部再转交给她,但女方不愿意,一直不让他走,他才会拿出身上仅有的1000元给她然后离开,强调绝对没有违背对方意愿。

检察官调查后发现告诉人验伤诊断,除了处女膜有陈旧型撕裂伤外,没有其他明显可见的伤势,再加上酒店的干部也到案证称,当时告诉人虽然回到酒店有反应被客人无套,但也没有说遭到客人强迫。

由于全案仅有女方单一指诉,全案并无任何事证可以证明张男涉有重嫌,因此认为张男罪证不足,处分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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