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女童的吴姓父亲在脸书发文指出,本身是职业司机,工作早出晚归,太太则因经常加班,家中没人可以照顾3岁的女儿,于是从3月开始将孩子交由太平区1名曾姓保母每天24小时照顾,并由保母代为接送至幼儿园,女儿上下课以外时间都在保母家生活,他与妻子一有空就会前往探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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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男表示,曾姓保母前天上午带孩子去幼儿园,老师帮她换尿布时发现身上有不寻常的大量瘀青,手脚疑似被打到红肿,走路都不正常,曾姓保母声称女童从楼梯跌伤,但老师发现伤势不像,有意通报社会局,曾女还一度想要阻挡。妻子接获通知立即赶到幼儿园,带孩子搭救护车到医院就医,他也随即请假赶到医院急诊室,「看到小孩伤,我真的流下眼泪了!」
吴男说,后来他们检附验伤单向警方提告,曾女在警方讯问时,坦承因小孩走路在楼梯上玩,动手管教小孩,还说她在打时,她老公看不下去接手继续打,2人至今连一丝道歉也没有,「就因小朋友走路玩楼梯就需要打成这样吗?」
台中市社会局查出曾女为无照保母非法收托,将依《儿少权法》开罚;辖区太平警分局受理报案后,依伤害罪及违反《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将曾姓保母及郑姓丈夫移送地检署侦办,今天(15日)检察官讯问完毕,曾姓保母交保10万元,郑姓丈夫交保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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