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警方追查,单是BLACKPINK的演唱会门票,余男即有10多张,另还查获余男已成功售出两张「告五人」演唱会门票,每张高于市价850元,余男辩称这是「代购费」,而BLACKPINK门票,他还来不及转卖,警方就找上门。
据了解,上述这些热门演唱会,每个帐号有4张购买上限,余男透过亲友帐号,在门票一开卖,即开始抢票,再于高出市价2至4倍价格在网路贩卖,从中牟利。
高市刑大表示,依社会秩序维护法「非供自用,购买运输、游乐票券而转售图利者。」,管辖法院简易庭可处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币1万8千元以下之罚锾,票券,也可依同法第22条规定没入。
余男在网路上兜售南韩女团BLACKPINK门票,其中8800元的门票翻了4倍以3万6000元兜售,5800元的门票则翻2倍以12000元贩卖,惟按照余男所说,BLACKPINK的门票他尚未售出,只卖出「告五人」2张,每张酌收850「代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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