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检署于3月24日拘提企图出境的王文宗到案,隔天25日发布新闻稿指称,王是88枪幕后指使者,曾2度前往中国,提供酒店客房窝藏潜逃主嫌「红龟」洪政军,并资助生活费,有逃亡、灭证、勾串之虞,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获准。

王文宗二度前往中国资助潜逃主嫌「红龟」洪政军。资料画面
王文宗二度前往中国资助潜逃主嫌「红龟」洪政军。资料画面

王文宗不服提起抗告,台湾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昨天(3月31日)裁定撤销原裁定,发回台南地院。经漏夜审理,台南地院于今天凌晨1时许准予新台币70万元交保,并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期间为八个月。

台南地院重审,裁定准予70万元交保。资料画面
台南地院重审,裁定准予70万元交保。资料画面

台南地院指出,依据卷内事证,尚难认定被告与本件枪击案的共犯有何犯意联络或行为分担之情形。故尚难认被告共同涉犯恐吓、枪砲、持有枪枝等罪。另依被告及证人所述,足认被告涉犯藏匿人犯罪嫌,犯罪嫌疑重大。被告长期频繁往来台湾与大陆地区,具在大陆地区生活的能力,有事实足认有逃亡之虞。

台南地院指出,刑法《藏匿人犯罪》其法定刑为最重本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且无第114条第1款但书所列情形。经被告之辩护人复于本院讯问时为被告利益声请具保,依刑事诉讼法第101条之2之规定,兹准予被告提出70万元保证金后释放,并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期间为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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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88枪击案!沈入曾文溪底半年 犯案用机车昨捞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