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月10日凌晨3点多,1名年轻男子与朋友小聚时喝多了酒,聚会结束后,男子带著浓浓的酒意回家,但他没有返回家中,而是很自然的前往表妹的住处,脱掉脏衣服后就爬上床休息,隔天一大早醒来后,男子的表妹送他去搭公车回家,她则把房间整理后外出工作。

不料事后这名女子突然对表哥提出告诉,她指控当天凌晨表哥酒醉到她住处休息时,趁她在睡觉时抚摸她的全身,还用手指抠她的下体,她还说,她怕反抗会让表哥更兴奋,所以决定采取「死鱼策略」,让他抠抠摸摸到没有兴趣为止,果然没几分钟表哥就没兴趣睡著了,等到一大早就匆匆将表哥送上公车让他回家,她再出门工作,因为工作太忙碌,以致于一直没有去验伤。

对于表妹对他提出强制性交的告诉,这名男子表示,当天他确实到表妹的住处休息,他一上床后与表妹相拥而眠,没有发生性行为,但有没有用手伸进她的下体,他则表示因为酒醉忘记了。

男子还说,2人虽然是表兄妹关系,但2人却互有好感,早已发生过无数次的性关系,那一次事发之后,2人还互相用LINE连系,还相约出游,之后因为他交了女朋友,表妹虽然知道2人的关系不可能相处一辈子,但仍非常不开心,时常对他情绪勒索,最后才会对他提出告诉,他并没有违背表妹的意愿与她发生性关系。

检察官在勘验双方的LINE通联纪录,发现2人在案发后仍有密集的连络,还相约出游,犹如男女朋友,与一般被害人在遭到性侵害后会刻意疏远的情况不同,因此采信男子的辩解,认为罪嫌不足,处分不起诉。

女子不服向高检署提起再议,但高检署认为全案已调查完备,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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