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网友在「爆料公社」公布一段行车纪录器影片,昨(22)晚18时许,一辆鸣笛的救护车行经台北市万大路、东园街交叉口,在路口减速停下,3名路人反而先过。让原PO质疑连救护车都要让行人是「变成行车地狱了」。
影片曝光后,「这三小,闪灯鸣笛还需要让行人?就算左侧围篱慢行,你麻的行人还过?」、「太扯了吧,这本末倒置了」、「矫枉过正」、「好扯⋯⋯连救护车都要礼让行人」,不过也有网友认为「路口本来就要降速确定可以过才过」、「救护车过路口时要先停下,行人错认成救护车要礼让」、「不要误导大众了,这才是正确的行车观念,任何车辆都应该要以人为本停看听,不要因为是救人的交通工具,变成本末倒置的伤人工具!」
台北市消防局则在脸书发文澄清,消防局表示救护车执行勤务开启警鸣器及红色闪光灯,依法具有「优先路权」但无「绝对路权」。民众行经斑马线,遇救护车于行经交叉路口及红灯须闯越停止时,民众应立即礼让救护车通行,此举措施乃为了兼顾行人及左右两方来车、救护车等三方安全考量,必要时救护车驾驶将使用广播器提醒民众礼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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