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财政委员会昨天审查「打诈3法」之一的证券投资信托及顾问法增订第70条之1条文草案,相关机关和人员列席备询。

林楚茵质询时关注im.B网路借贷平台爆诈骗,提醒数位部应尽速封锁该网域,因为她不久之前上网时发现还可以截图,数发部应立刻封锁此网域,以避免再有民众上当,防止受害者人数增加。数位部数位产业署副署长林俊秀回应,数位部所属财团法人台湾网路资讯中心(TWNIC),有和165反诈骗及高检署成立快速通报平台,如果接到通报,TWNIC就会将它即时下架。

对于林楚茵的提醒,数位部当场承诺,会立即通TWNIC,「马上来通知」。之后,林楚茵向媒体指出,昨天财政委员会议的会后,数位部也回报,该网域已经下架

另外,林楚茵昨天在立法院财政委员会时并提出质疑,现行金管会检举奖励要点恐不适用网路诈骗广告检举,呼吁金管会应另订办法,结合民众力量加速打诈。

林楚茵指出,从Meta的广告档案库(AD Library)用「炒股」、「飙股」、「获利」等关键字搜寻,潜在投资诈骗件数逾8000件,对比金管会4月通报Meta下架的313件,实际通报数仅占潜在数3.7%,显示现行侦搜机制下可能仍有漏网之鱼。

她说,现行「金管会受理民众检举金融违法案件奖励要点」奖金标准新台币5万元至400万元不等,民众虽然也可以选择向警政署检举,却没有奖金;另该要点要求民众必须提供被检举人姓名、地址,这是民众检举诈骗广告不太可能取得的。

林楚茵建议,金管会应会同警政署讨论奖金标准,研拟另定检举奖励规范。金管会主委黄天牧回应,今年金融检举案件有再增加一些,是否另定检举投资诈骗的奖励机制,金管会会再研拟。他也解释,由于检举奖金是编列预算支应,拨用公款要有可课责的资讯,所以必须比较完整,以免被觉得滥发检举奖金。(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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