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近来有名人妻网友分享她的烦恼,原因是婆家买新房付了头期款,后续贷款原本小姑答应承担,所以公婆也决定将房子登记在小姑名下,随后小姑又提出希望能和哥哥一起分摊房贷,表示父母是大家的。公婆认为这样很孝顺,很赞同,但人妻考量到目前没有和公婆住,而且将来也有换房计划及日常生活、育儿等开销,如今突如其来又新增一笔支出会成为负担,此外丈夫也认同小姑的话,想要尽孝,让人妻很苦恼,究竟该如何自保权益?

律师苏家宏答:

一、这位太太痛苦,关键在于公婆、小姑、先生以及自己,有3件事没有讲清楚:

1. 房子究竟是谁的?

爸爸妈妈买的房子,感情上是”这个家的”,法律上依照登记,却是小姑的。除非爸妈跟小姑有签”借名登记契约书,否则,日后很难认定是父母的房子。

如果不是父母的房子,那么先生所付的贷款,是尽孝?

2. 丈夫赚的钱该照顾谁?

丈夫赚的钱当然是丈夫的,有权自由处分,送给父母也应当。然而,从法律来说丈夫赚的钱首先要扶养子女、妻子,父母本身有钱的话,丈夫所给的钱是锦上添花,并不是雪中送炭,要量力而为。

3. 丈夫出钱付房贷,未来拿得回来吗?

希望父母看到自己的儿子有孝心!

这位丈夫为了尽孝付贷款,在法律上很有可能认定为赠与父母的钱,既然赠与,那就拿不回来。父母也要了解这关键状况,替儿子与孙子想一想。

 

二、如果要付房贷,记得保护自己的出资:

如果和太太沟通后,决定要和妹妹一起承担房贷,又担心日后衍生出问题,那很多事情都可以先提前做好,例如:和妹妹提出将房子改成共同登记,因为自己也有出钱,应当也拥有房子的所有权。每次缴费都要有相关的证据证明自己有出钱。也可以和妹妹一起开立专门还房贷的帐户,尽量避免全由单一个人缴费或给现金等造成日后无法证明自己有出资,留下证据重点不在提防他人,而是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不被受损。

 

三、不付房贷,改其他孝养方式:

评估后如果发现付房贷,经济上会有压力或是担心后续衍生问题,那也可以改成其他尽孝的方式,例如:每个月给父母可以负担的孝亲费,至于父母收到孝亲费去怎么运用那就是父母的事了。(法庭中心/采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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