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指出,前审认为梁男犯罪事实为计划劫财劫色,所以他用绳圈套住马国女大生颈部,犯案过程中萌生杀机,但前审的判死理由却是梁男「故意杀害被害人」,两者出现矛盾,究竟梁男是否在犯案前就打算杀人,关系到他的犯行是否构成《两公约》所称可以判死的最严重之罪,有必要厘清。

 

另外,针对梁男有无矫治教化可能部分,最高法院认为前审的评估较著重于「性侵害」部分,相关鉴定意见认为梁男缺乏同理心,再犯风险较高,但梁男的犯行除了性侵害还有杀人、强盗,应该整体评估才能判断梁男是否可透过矫治教化而降低再犯风险。基于上述理由,将性侵杀人部分发回高院重审。

钟姓被害人母亲获悉判决结果后痛哭,并质疑台湾的司法究竟有没有黑箱作业。大马媒体引述钟姓被害人母亲说法指出,她和律师都没有收到任何通知情况下,最高法院就将涉犯强制性交杀人罪部分撤销发回更审。

钟姓被害人母亲接受媒体访问时说,「我是送女儿去台湾读书的,我不是送她去死的,为什么法官可以说凶手没有计划性杀人,为什么不要给她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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