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今年1月查缉发现,目前市售含尼古丁电子烟油,是从中国以大瓶桶装电子烟油输入,再分装为30ML瓶装,填加草莓、柠檬、茶韵等口味以吸引民众施用,除相关成分不明外、分装过程亦有健康疑虑,使用后极有可能吸入重金属、有毒物质造成身体永久伤害且容易引发肿瘤、糖尿病等相关疾病。
警方执行搜索查扣已分装待售电子烟油、填装香精油约新台币700万元,送交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抽验皆含有尼古丁成分,即时防止有害、劣质烟油流入市面影响国人健康,询后依违反药事法第82条第1项输入禁药罪及第83条第1项贩卖禁药罪侦办。曾姓主嫌声押获准、另5人以5-15万元交保。警方呼吁,请民众千万不要以身试法,无视本国对管制药品之决心,以提升国民对于管制药品认知及保障国民健康。
近年卫生福利部国民健康署统计国人使用电子烟比例逐年攀升,尤其电子烟载具酷炫的外型,电子烟酒添加各式口味诱人吸用,导致青少年、未成年使用率急遽攀升,不肖业者看准此趋势,在烟油内添加尼古丁等成分,使吸食者产生依赖性赚取不法暴利。烟害防制法112年2月15日修定,电子烟列为「类烟品」,明定类烟品或是其组合元件,全面禁止制造、贩售、供应,任何人也不得使用。
尼古丁成分的烟油在台湾属于禁药,输入、贩卖违反《药事法》第82条输入禁药罪及第83条贩卖禁药罪,可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1亿元以下罚金,明知禁药贩售,可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5000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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