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高分检主任检察官吴萃芳表示,一般二审检再议案件,审查可能的结果有3种情况,1,若认为地检的侦查结论,可以维持,本署会为驳回再议的处分(驳回再议);2,如认为仍有不完备的地方而本署不适合或难以补强侦查,就会以命令撤销地检的不起诉处分,具体指出应再补强侦查的事项,发回地检继续侦查(发回续查)。

吴萃芳说,第3种状况是,本署如果认为案卷内已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某人涉嫌犯杀人罪,就会以命令撤销地检的不起诉处分,命令地检起诉某人(命令起诉)。

18岁的赖姓高中生拥有父亲赠与的5亿元房产,5月4日被夏姓地政士助理带到户政所办理同婚登记,2小时后从夏男住处坠楼身亡,赖母怀疑夏男觊觎遗产谋财害命,控告他及其地政士父亲杀人罪。台中地检署侦办后认为杀人罪证不足,上月21日对夏姓父子杀人罪予以不起诉处分,仅认定夏男并无结婚真意却使户政人员虚伪登记,依伪造文书罪将他起诉。

赖母委任律师许哲维日前到台中地检署声请再议,再议书状分为三大方向,针对不起诉处分书中赖生死因的动机遗体伤势疑点,以及案发现场的采证,提出疑问,其中,现场啤酒罐验出麻醉药「利多卡因」成分,来源不明,希望检方查明。

针对夏姓男子杀人罪不起诉,赖母已委请律师许哲维声请再议。资料照片
针对夏姓男子杀人罪不起诉,赖母已委请律师许哲维声请再议。资料照片

由于本案受到社会高度瞩目,最高检察署检察总长邢泰钊上周五(7日)时汇整相关国人意见,发交给台中高分检指派富有侦查经验的检察官,依刑事诉讼法规定,予以审酌侦查是否完备,以安定民心,也将调查结果,陈报台湾高检署、最高检察署。

台中高分检主任检察官吴萃芳今天表示,五亿高中生之母的再议案件,台湾高等检察署台中检察分署已收到台中地检署的案卷,本署并已分案,会尽速详细的处理。

赖姓高中生(右)拥有父亲赠与的5亿房产。资料照片
赖姓高中生(右)拥有父亲赠与的5亿房产。资料照片

吴萃芳进一步表示,依刑事诉讼法第256条,二审检处理告诉人所告被不起诉处分的案件,称再议案件,分上声议案件,是审查地检的侦查过程中,有无疏漏重要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此时地检的不起诉处分,尚未确定。

吴萃芳说,二审检察署有关再议案件的书类,都是以检察长名义制作,因此再议案件的审查,都是经二审检察官、主任检察官、检察长,层层研究、讨论、检视、审查的团队办案模式为之;能在二审检察署任职的检察官,都是已在地检至少十余年以上侦查及莅庭办案绩优、受肯定的检察官才可能有机会至二审检察署,担任检察官以上的职位。因此,本署也是富有侦查办案经验的检察团队,希望能对此案尽心、依法处理。

有关最高检察署总长善意提供的资讯,吴萃芳说,会交付承办初拟的检察官参考,该检察官与本署其他的检察官一样,都办案经验丰富,非常优秀,我们的团队将会详细审酌卷证及声请再议内容,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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