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市环保局表示,温男随意弃置废土方,可依违反废弃物清理法第41条告发,最重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1,500万元以下罚金。另外,杨梅警分局也另以公共危险罪嫌将温男人移送地检署。若后续法院判刑确定,将被吊销驾照,终身不可考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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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表示,7月6日接获陈情杨梅区杨湖路一段585巷道路中间遭弃置疑似黏土的大量废土方,随即派稽查员前往,发现遭弃置的体积约为24立方公尺且占用道路,恐使用路人发生车祸危害用路人安全,故随即启动紧急应变,以帆布进行覆盖并设置警示锥及警示灯。环保局同步采集样品进行分析,另立即启动检警环机制,由辖区杨梅警分局调阅监视器以车追人。

警方查获温男载运土方逗留在杨梅地区。环保局提供
警方查获温男载运土方逗留在杨梅地区。环保局提供

经警方多方比对后,锁定行为人车辆车号,并于7月10日晚间查获温姓男子驾驶同台车辆,且车上满载土石方停留在杨梅区环东路298巷125号旁,立即将他带回警所侦办。

虽然温男提供所载土石方证明文件,土石方来源为新北市土城区某工程所产生,并辩称运送时间太晚所以暂留杨梅区环东路附近,预计11日早上再出发前往处置场所,但经环保局调查发现,该车辆10日之运送路线完全偏移,温男所言不可采信。

针对7月6日被发现弃置的土方,温男表示,7月6日所弃置之废土石方系由台北市内湖区某工地产出,经由朋友介绍并以一车1万9千5百元代价前往载运,坦承因一时贪图方便故将上述废弃物抛弃于杨梅区杨湖路一段585巷道路中间,环保局已依违反废清法第41条及第46条将本案函送杨梅分局侦办,并依法将该车辆查扣至保管场。

另外,环保局已随即启动「基北北桃」合作机制,协请新北市政府、台北市政府等相关单位追查土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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