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嫌徐德益(37岁)从事土地买卖、贷款为业,2016年间雇用男子王闵正(26岁)为他工作,徐男并于2017年起与陈姓嫩妻交往,王男也透过网路结识16岁蔡姓少女,4人共租新竹市香山区,后来蔡姓少女想和王男分手。当时徐男刚好有一件土地纠纷案骗来的300多万元被他花光,遭到对追讨,妻子也不喜欢蔡姓少女,王男、徐男、徐妻3人决议杀害蔡姓少女,并将300万元栽赃到她身上,意图对外宣称蔡姓少女偷钱后,卷款潜逃。
2017年5月某日晚间,3人与蔡姓少女在租处1樓客厅饮酒,蔡女不胜酒力返回2樓房间休息,王男、徐男、徐妻尾随上樓,由王男敲门引蔡女开门后,王男与徐男压制蔡女手、脚,徐妻持事先准备的铁锤重击蔡女头部數次至碎裂,王男接手持铁锤再捶打多次,徐男甚至在蔡女被敲爆头后,再持利剪刺向蔡女胸口、旋转搅动,又以菜刀反复割划蔡女颈部,致蔡女最后因中枢神经休克、呼吸衰竭死亡。
數日后,徐男等3人合力将蔡女尸体以塑胶袋包裹并装进大型塑胶桶内,先搬至彰化弃置在路边农地,但因发出恶臭,于是再载往徐男丰原老家藏放。
2018年间,徐男因办理放款认識林宥廷(27岁)、张集乔(49岁)等人,同年10月间,张集乔得知何姓男子欲将父亲名下彰化县芬园乡的土地办理贷款,于是将贷款案介绍给徐德益、林宥廷承接。徐男向何男诈称可代办贷款,却暗中将土地出售获利2690万元。
事后何男一直追问卖地事宜,徐男避不见面,2019年5月,何男到台中地检署提告并请当时参与买卖的黄姓男子出面作证,黄男证称何男确实将相关文件亲手交给徐男等人、委托贷款等事宜的经过。徐男开庭后竟开庭后与徐妻、林宥廷、王闵正、张集乔、童睿明(21岁)、赵子真(22岁)、宋文达(21岁)等人谋议,下次开庭时掳走黄男殺害。
同年6月5日开完庭后,徐男等人尾随搭公车返家的黄男,途中将他掳走押往张集乔的养狗场后,先对黄男注射毒品,再由林男持枪朝黄男头部射击,枪伤贯穿大脑。
黄男死亡后,徐男等人将黄男尸体装入橘色塑胶桶、倒入2至3包水泥粉后,以胶带封住桶盖,于2019年6月9日清晨,由徐男驾車前往苗栗县铜锣乡路边竹林旁,再挖洞将装有黄男尸体的橘色塑胶桶推入洞内,再以土石掩埋,另铺上水泥粉利用雨水让水泥凝固。
事后蔡姓少女、黄男家人分别通报2人为失踪人口,警方则接获检举指称,2人疑遭杀害,向台中地检署报请指挥侦办,此时,一名徐男另案在监服刑同伙,受不了良心谴责,供出杀害蔡女过程。检警于2020年11月间陆续拘提相关嫌犯,并起获2个藏尸桶,全案宣告侦破。
徐嫌在审理时坦承杀人,但对于案情细节、动机、分工等避重就轻。台中地院认依2个杀人罪将他判处死刑;共犯王闵正2个杀人罪分别判处无期徒刑、10年6月,应执行无期徒刑;林宥廷依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
另外,张集乔、童睿明、赵子真、宋文达等人则各判处12年8月至19年6月不等徒刑;徐德益陈姓妻子涉杀人罪的部份另案审理。全案经上诉后,其中有关王闵正的部份,二审今天宣判。
台中高分院合议庭认定,王闵正实际动手参与杀害蔡女,虽未动手杀害黄男,但参与事前同谋并驾车将黄男挟持至被害现场,仍应认定为共同杀人罪,仍触犯2个杀人罪、2次弃尸犯行,审酌王闵正未思保护蔡姓女友,屈从共犯徐德益,共同压制蔡女并以铁锤重击她致死,恶性重大,手段残暴,未赔偿被害家属损害,仍将他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