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岁的曹男提告指称,自己酒测没超标,警察潘男却执意刁难,要求他来回走直线10公尺、走圆圈,他都过关后,潘男又要求他金鸡独立30秒,必须一脚离地25公分、双手并拢紧贴大腿、不能摇晃,就算没有喝酒的人也不见得会过关,于是他跟潘男发生口角,随即被压在墙上搜身、双手上铐,然后被压制在地无法反抗,但潘男竟「双脚盘腿」坐在他头颈部位,身体左右晃动,使他脸部、耳朵与地面摩擦,他呼吸困难请潘男「轻一点」,潘男竟反呛:「只要你没死就好。」

潘男辩称曹男当时情绪激动还推警察,是妨害公务的现行犯并且有喝酒,要求他做生理平衡测试、强力压制都于法有据,逮捕上铐后等待支援巡逻车前来期间,曹男向他冲过来至少2次,状况已经达到《警察职权行使法》规定的「疯狂或酒醉,非管束不能救护其生命、身体之危险,或预防他人生命、身体之危险」,且案发现场旁边是大马路,曹男若逃离现场或者跑到马路上被车撞飞,警察要负责,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进一步压制,「以身体左右摇晃是因为要调整到最佳角度,来达到压制的效率极大化」,不是故意要伤害及侮辱曹男。

遭警施暴赌气说「不缴税」

曹男表示,他趴在地上赌气说:「那我明年不缴税了。」潘男更加用力左右摇晃身体,还把手铐夹到最紧位置,让他更难受,他又说:「那我后年也不缴税了。」潘男更用力,他再说:「大后年也不缴税了。」潘男使劲左右摇晃身体,使他忍不住哀嚎,潘男如此羞辱他,还造成他右脸、左耳、左膝、双手擦伤、颈部挫伤,因此求偿精神慰抚金等100万元。

哀求警察「不要摩擦」

法官勘验警方当时的搜证影像,曹男面朝下趴在地上,双手被铐在背部,显无反抗能力,也没有反抗动作,潘男却以大腿、臀部压在曹男头部及肩颈脆弱部位约8分钟,曹男要求不要磨擦时,潘男回他:「唉呀~先生不要动。」、「先生不要动,唉~不要动,不要动,ㄟ~不要动,乖乖的,乖乖的喔。」、「不痛不痛喔。」甚至更加刻意晃动身躯,让曹男脸部及身体与地面磨擦,曹男表示身体不适,潘男竟回答:「你不要断气就好,其他我不管,我只要求这个大原则,要多久有多久。」持续以相同姿势压制,还透过无线电对正要前来支援的警察同事说:「慢慢来没关系,他现在脸被我压在地上,可以跟他慢慢玩。」甚至支援警力已经抵达现场,潘男仍继续以相同姿势压制曹男,明显有意借机压制并伤害曹男。

甚至当时与潘男一起值勤的另名警察王男也证称,曹男遭上铐后,已丧失反抗能力,也没有攻击警员行为,当时并无压制必要,潘男仍将已被上铐的曹男压制在地、拖行到路边,还坐在他头颈部位晃动身体,造成曹男脸部及身体在地上磨擦而受伤。

高等法院依据相关事证,认定30岁的潘男假借职务权力、机会,故意伤害曹男,审酌后判潘男赔偿30万元确定。

至于曹男骂警察「废物」,法院已依侮辱公务员罪判处拘役10日,得易科罚金1万元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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