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警调查,死者丁姓男子(30岁)5月3日自某社区大楼13住处阳台坠落身亡。经查,死者是超商大夜班店员,女店长陈女(28岁)因怀疑其手脚不干净,侵占顾客货到付款的现金,在死者5月2日前来上班时,伙同方姓女店员(27岁)及主嫌曾男(21岁)、高男(22岁)、刘男(28岁)、何姓少年等5嫌,将死者叫到超商仓库,即动用私刑,轮番以塑胶管痛击手脚掌心,凌虐一整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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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姓主嫌(21岁)隔天中午11时许则陪同死者至13楼的住处,不到20分钟便发生坠楼命案。警方在遗体腹部赫见2处遭子弹贯穿的枪伤。
据监视画面显示,死者身材比曾嫌壮硕,高出一个头。二人同搭电梯时,曾嫌左手插著裤裆不放,死者则似乎畏惧些什么,站直直不敢轻举妄动,乖乖走出电梯,带曾嫌前往住处。
检警据此怀疑,曾嫌当时应手握枪枝,藏在衣裤下,死者才不敢反抗。至于后续为何中枪、坠楼?曾嫌均狡辩不知情,推称是死者自己跳下去,否认有持枪威吓情事。
6嫌到案坦承,曾限制死者人身自由及动手致伤,均撇清与坠楼案无关。讯后被依杀人、枪砲、伤害、妨害自由等罪移送南地检侦办。经检方漏夜复讯,认曾男、刘男涉犯私行拘禁因而致人于死罪嫌重大,向台南地院声请羁押禁见获准。陈姓女店长3万元交保、方姓女店员5万元交保、高姓男子3万元交保。何姓少年则移送南院少年法庭。
死者母亲对店长、店员能交保感到不合理,「虐待成这样子,儿子的魂都不能带回来,这样(交保)太轻了!」她激动地说,店长只是怀疑儿子手脚不干净,竟然那么多人打她儿子一个,全身都是伤,还恐吓她20万元,但收到钱却不放人,还从13楼丢下来,分明想死无对证,「恶劣!我不可能原谅他们!」希望检警能还儿子一个清白。
南地检今天(1日)指出,刘姓、曾姓被告等8人分别涉犯《刑法》以非法方法剥夺他人行动自由致死、结伙三人以上强盗、伤害等罪嫌,以及违反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组织犯罪防制条例等,8月30日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因本案属国民法官法规定之案件,全案起诉后将移由台南地方法院依国民法官法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