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男主张,全案共有317名被害人,若均委任告诉代理人,可能会有超过千人参与法庭活动,依目前国民法官法庭配置,不适合举行如此大规模的诉讼,且依照检察官调查证据清单记载,需要调查的时间高达8560分,相当于142.16小时,光检察官举证就需要23.69工作日,再加上本案涉及加密货币的专业知识与没收制度,需要费时让国民法官了解,难以期待可以连续开庭,对国民法官日常工作也产生严重干扰。
不仅如此,全案每位被告被诉332个罪名,关于每个被诉罪名是否构成犯罪,以及量刑均需评议,才能决定罪刑,国民法官显然难以胜任如此复杂的评议,请求法院不行国民法官参与审判。
士林地院评议后认为,杜承哲被起诉705罪,另3人被起诉各702罪,若以4人均坦承犯行前提下,声请调查的证据合计已有千项以上,需花8560分时间调查,也就是143小时,若以每日6小时审理时间计算(每审理1小时,休息20分钟),检察官就不争执事项的证据调查,已需耗费24日以上,且犯罪事实极端庞大,非耗费相当时间,难让国民法官清楚了解各犯罪事实。
此外,检察官于协商会议与准备程序均表示,本案犯罪所得流向涉及虚拟货币专业知识,需要相当时间才能完整向国民法官解释,复杂程度较高,需要耗费相当时间等语,可见本案除案情繁杂外,也涉及高度专业知识,非经长久时日难以完成审判,法官裁定,不行国民法官参与审判,改由职业法官审理。
全案源于诈团首脑「蓝道」在网路以高薪引诱民众求职,骗取存折、证件及网路银行帐密后,将被害人分别囚禁在新北、桃园,用手铐、脚镣限制行动,还喂食FM2让被害人神智不清,若有人不听从指示,就用电击棒电击、铝棒、甩棍殴打、以镇暴枪射击等方式凌虐,共61名被害人被拘禁,其中3人惨遭虐死弃尸,另外,被这个集团诈骗汇款的有246人,诈骗金额高达3亿9667万余元。
士林地检署去年11月起诉集团干部傅榆蔺、「茶董」陈桦韦等29人后,没想到逍遥法外的杜承哲等人于今年2月逃亡期间另起炉灶,继续以相同手法经营诈骗集团,利用人头帐户设立诈欺集团转帐的水房,层层转帐后购买虚拟货币,再将虚拟货币汇至境外机房指定的虚拟货币钱包内,制造金流断点,再度诈骗32人2353万元,杜承哲等主要干部直到今年4月才落网,被依涉犯私行拘禁致死等罪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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