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检署指出,民生犯罪专组检察官雷金书指挥调查局新北市调查处,昨天搜索福商胜蛋品公司及负责人高蜜丽住所,查扣相关进销货帐册等物证,并通知负责人高女、张姓厂长、生产部主管、品管部主管及会计到案說明。
检方认为福商胜公司明知《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规定,食品贩卖不得有假冒之事,竟涉嫌将透过中央畜产会自土耳其、巴西及美国等国输入的蛋品,加工制成蛋液后,虚伪标示原产地为「台湾」,将外国生产的鸡蛋假冒为台湾生产,卖给烘焙及团膳业者,影响国人健康及消费者权益。
检察官讯问后,认被告张姓厂长、张姓生产部主管及吕姓品管部主管等3人涉嫌违反《食安法》搀伪或假冒罪、食品假冒罪及《刑法》商品虚伪标记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分别谕令10万元、5万元、6万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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