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指出,52岁赖姓男子和73岁的母亲在活动系统登录2099笔的假发票资料,最后抽中600张面额50元(3万元)的现金抵用券。赖男拿了3张变造的发票前往领奖,承办人员发给3万元现金抵用券,审核时发觉受骗,报请检调介入侦办。

检方查出,赖男拿到3万元现金抵用券后,又跑去参加某购物网站和台酒公司举办的抽奖活动,赖男在网站上登录944笔的假消费纪录,最后又成功抽中4条市价超过10万元的钻石项链。赖男一样透过变造发票的手法顺利兑换4条项链后,但购物网站人员事后透过OR CODE扫描查询发票明细时,发现中奖的发票号码和明细遭伪造,立即报警处理。

高雄地院审理时,赖家母子否认涉案,赖男辩称自己没有上网登录发票号码,赖母则说拿去兑奖的发票都是捡来的;但法官发现,赖男抽奖抽中的钻石项链,领奖回函上所登载的联络电话门号,全部都是赖男的门号,且高市经发局抽奖的活动帐号也都是赖男登录注册,因此不采信母子二人说法,依伪造文书罪判赖男徒刑1年4月、赖母徒刑5月,均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前高雄市长韩国瑜任内,经发局推出「振兴购物嘉年华」,活动流标仍继续举办,嘉年华规划抽奖活动,民众只要消费满500元并上网登录发票,就可参加1万元(200张面额50元)的现金抵用券抽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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