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检署起诉书指出,44岁颜姓男子与父亲吵架离家后心情不佳,并想起之前因自己在路上燃放鞭炮及因酒驾撞击路旁车辆,而数次遭路人殴打,对社会感到愤怒。
颜男先购买大量铁钉,驾驶哥哥名下的自小客车,自11月1日晚间9时49分起至11时30分,先后在台中市北屯区、台中市沙鹿区国道3号陆桥上、沙鹿区市区、台中市梧栖区等10多处地点,在路面各撒1把(约45支)铁钉。
另外,11月2日上午8时起至9时30分,颜男又开车至台中市梧栖、清水、沙鹿区等10多处地点,在路面各撒1至2把铁钉,共计造成20起车辆损坏案件,被害人发现后报警处理。
经警方锁定涉案车辆,循线于11月6日下午2时多,前往宜兰县罗东镇将颜男逮捕到案,并扣得未撒出的铁钉1批。
检方侦办后,今天依据证人证词、监视器画面、查扣证物等证据,依公共危险罪嫌将颜男起诉,检方并审酌,颜男曾有公共危险罪前科,未因前案有所警惕,因此建请法院从重量刑。(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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