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先生是具有低收入户资格的身心障碍者,该大楼位在台中太平区勤益科大附近,曾是和勤益科大合作的学生住宿楼,大楼隔80间,就像集合式出租宿舍,他住的单位月租5450元,日前向内政部申请每月4200元租金补贴被退件,才得知房东违规的问题,向物业管理公司反映,对方竟称「没有义务告知是办公室」,这笔租金补助对他来说堪称是重要的经济来源,因房东问题而损失,让他气得向台中市都发局检举。
政院为照顾广大租屋族群,自111年度起推动「300亿元中央扩大租金补贴专案计划」,减轻一定所得以下且无自有房屋租屋家庭之居住负担,并针对单身青年、新婚、育有未成年子女家庭或弱势家庭提供加码,111年度核定27万余件;112年度为扩大协助更多租屋族,更推动随到随办、旧户带入申请、申请年龄下修至18岁等多项简政便民措施,截至112年11月底,申请件数已逾52万件,已核定32万件。
32岁的潘先生说,他原本与家人住在台中市,因本身为身心障碍人士,又是低收入户,目前均仰赖政府补助过日子。今年6月因故搬出家中,在591租屋网看到太平区勤益科大附近的永平南路,有1栋名为「精英会馆」的社区大楼,套房月租仅4200元,于是与仲介「泛太资产物业管理公司」人员相约看房。
潘男实际前往社区了解,发现该社区为高4层楼的电梯大楼,共有约80间套房出租或出售,他所承租的套房为楼中楼,1楼是客厅及浴厕,2楼为书桌及床舖,社区有门禁刷卡管制、大厅、代收信件包裹、自助洗衣、垃圾集中区、机车地下停车场等,仲介还标榜「已取得勤益科技大学学生校外赁居安全标章」。
潘男说,看房后觉得符合需求,物管公司要求加收管理费及网路等费用,月租增至5450元,押金2个月,每次付3个月房租,他觉得还算合理,遂透过物管公司与房东签约,并向内政部申请每月4200元的房屋补助。没想到,日前遭到内政部退件,这才发现该套房登记的用途为「办公室」,并非「住宅」,不符合低收入户房租补助条件。
潘男进一步发现,他与房东所签下的租约,在主建物栏目确实勾选「办公室」,但因合约封面写的是「住宅租赁契约书」,当时他签约时没注意到,物管公司也没特别说明;他再要求物管公司提供所有权状,发现上面登记的主要用途确实为「办公室」。
潘男说,他向物管公司提出质疑,对方却声称「没有义务告知是办公室」,也不愿意解约、赔偿其无法申请补助的损失,他已向台中市政府都发局投诉,并向消保官申请租屋纠纷调解。
勤益科大「校外租屋资讯网」的「学生租屋查询」栏虽然可看到该社区的租屋资料,最后更新日期为2019年,但在「安全评核合格房东资讯」栏则无该社区。学校负责校外租屋的学务处陈姓承办员说,校方早就没有和该社区合作了,会再进一步了解。
台中市政府都市发展局表示,有关变更办公室改为出租套房使用部分,都发局将依规排程,稽查确认是否有擅自违规室内装修及擅自变更使用,如查有违法,将依违反《建筑法》77条规定,罚锾6万至30万元。台中市法制局表示,将安排两方进行调解。
另有关租金补贴部分,市府配合中央办理「300亿元中央扩大租金补贴专案计划」,依据中央系统回传建物资料办理审查作业,该址房屋税并非按住家用税率课征,且建物登记誊本登记为「办公室」用途,故不符合中央规定,经市府审查为退件并送交中央覆核。
资深仲介业者林建宏表示,办公室变更为住宅使用的案例在业界确实有,但因为牵涉到贷款成数与利率的问题,并非常态,有些建商可能因为取巧或有利可图,申请兴建的名目为「办公室」,完工后改为「住宅」出售,买家贪便宜买来自住或投资,虽是各取所需,但还是要注意能否合法做为住宅,以免被检举面临拆迁。
至于有申请补助需求的租屋客,最好要求出租方提供权状查明用途是否登记「住宅」,以免无法申请补助。
据查证,泛太资产物业管理公司总公司在高雄,手上的几家物业几乎都在大学附近,除了太平区的「勤益大学馆」,还有高雄「高医大学馆」、屏东「科大一馆」、「科大二馆」、「屏商技分馆」。
泛太公司翁姓主管向《壹苹》表示,该栋社区使用用途确实为「办公室」,目前已接获台中市政府通知,正逐步进行施工改善;可能是租客来看屋时,现场人员没有详细说明,会要求现场人员在签约前务必告知租屋有关申请租金补贴的权利义务;至于潘姓租客的个案,由于台中市消保官已安排调解,公司将释出善意,进一步与潘姓租客协调解决。
翁姓主管说,公司物业是以附近学区命名,与学校并没有合作关系,台中勤益科大确实在6、7年前曾到该社区进行学生校外宿舍相关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颁发社区赁居安全标章,但后续没有再申请,未来也会在标示上进行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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