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进一步表示,机车停放位置属超商范围,并未违规,也未违反超商公告的使用规定,反倒是汽车停在斑马线上,驾驶已下车,已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56条,可处600元至1200元,若接获检举认定违规停车,将开单举发。
根据网传影片,当时骑士将机车停在东势区东势路超商外的停车格,买完东西后发现1辆轿车停在机车后方,轿车驾驶坐在车内。骑士放好东西后,因后方被挡住无法出去,驾驶见了不稍微退后、移动,还故意下车说:「出的去吗?我帮你牵!」骑士呛:「不要动我的车,你出的去吗?」驾驶不满回呛「这是汽车位」,骑士则指著超商告示牌说,上面写「仅供购物、停车使用」,没有说哪一种车才能用。
驾驶则没有移车的打算,还故意挑衅说「你等一下,我们等一下就走了」,并返回车内。由于轿车已压在路口红线及人行穿越道上,骑士以行车纪录器绕了一圈录影存证。驾驶再度下车说:「你这样我很紧张,你开始录影后我只有3分钟(指临停)。」骑士则说:「下车就没有3分钟。」
汽车驾驶语气从头到尾都带有挑衅,但还算自制,骑士则展现高EQ,过程未发生冲突,2人僵持逾3分钟,后来驾驶的亲友买完东西上车,轿车随即开走。
台中市东势警分局表示,这起事件发生在2月12日晚间6时许,警方尚未接获民众或当事人报案,经主动调阅该超商案发时段店内录影,以及双方行车路线(东势市区往大雪山方向)路口监视器,确认双方并不认识亦无行车纠纷之情形。
警方呼吁民众使用道路时,应秉持理性平和,并遵守道路交通规则之规定,切勿意气用事,共同创造良好的用路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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