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永荣昨当庭否认犯行,他告诉法官:「我没有做这件事,成绩册登载44分48秒,是侦查中,检察官提出影本才看到。」卢男的律师也称,当时测验卢永荣看到谢静华多走一圈,因此在测验时有表示多算一圈,但后来没有再和鉴测官许正杰有任何讨论,并没有教唆许在成绩册上登载44分48秒。

卢男的律师说,成绩册督测官栏位虽盖有卢永荣的职章印文,但卢男过往签办公文时,均会在职章旁注记日期8码,但该份成绩册却没有,因此可证卢男并未亲自盖职章在成绩册上,且按国安局特勤中心规定,连续2年体能测验不及格,才不得继续执行特种勤务,而此次体测是否通过,未对其他人员造成损害,是否构成伪造文书的法益侵害也有可疑,此外,更提出卢男从军以来的人事资料,让法官和检察官参酌,卢一直以来均表现优异,另声请传唤许正杰出庭作证。

莅庭检察官陈立儒拿到卢永荣的人事资料后,语重心长表示,卢男的经历、服务事迹非常值得肯定,从年轻奉献至今,牺牲许多家庭时间,但这次做的事并非罪大恶极,有些时候只是一念之间做错事,每人都会犯错,只要勇于认错,检察官会帮忙说话,且全案客观事实都有了,再劝卢男要听进去,好好思考,检察官一定会帮忙求情。

不过,卢永荣仍否认犯行,并委由律师主张,声请将成绩册送鉴定,确认成绩册上的「44’48”」笔迹是否与许正杰签名的墨色相符,另请求向特勤中心调阅,卢男于2021年8月间盖有职章的公文当作标准品,拿来和成绩册上的印文做比对,确认墨色反应是否相符。庭末法官谕知将由合议庭评议,全案候核办。

检方起诉指出,2021年8月谢静华接受体技鉴测,而国安局特勤中心规定,若连续2年体能测验不及格,不得继续执行特种勤务,谢静华当时须接受3000公尺跑步或5公里健走测验,他选择健走,依他当时年龄53岁,必须在45分钟内走完5公里才及格。

检察官勘验测验录影画面发现,体能测验当天,卢永荣在现场不断关心谢靖华的体测成绩,不仅多次帮他加油喊:「再一圈。」、「要不要撒隆巴斯。」甚至喃喃自语:「这样下去会不及格吧。」谢静华完成健走后,卢男高喊:「多走了一圈。」但实际上谢将军花了47分23秒才走完,并未及格,但卢男随即指示许正杰将成绩登录为44分48秒及格。

据了解,国安局当时接到检举启动内部调查,卢永坦承所有犯行,但检方侦讯时他改口否认,称因发现谢静华在操场多走了1圈,超过5公里距离,所以依照比例扣除完成时间,并非窜改,台北地检署调查后,依涉犯《刑法》、《陆海空军刑法》教唆公务员登载不实公文书罪,将卢男起诉,至于许正杰因坦承当时迫于长官卢男的压力,所以填写不实的健走成绩,检察官予以缓起诉,条件是缴交1万元给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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